下月起实施“出租车运输服务提升整改命令”
禁止穿着引发厌恶服装…外部标志灯也将统一
从下个月起,京畿道龙仁市的出租车必须加装统一设计的顶灯标识,以便明确识别为本市辖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同时,禁止出租车司机穿着会给乘客带来厌恶感或妨碍安全行车的服装。
龙仁市表示,已制定包含上述内容的《出租车运输服务提升改进命令》,并将于下个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在今年5月,由出租车业界、专家等参与的“龙仁市出租车政策委员会”已形成相关方案,市政府经过行政预告和意见征集等程序后,最终确定实施此次改进命令。
根据该命令,除加盟出租车外,所有出租车都必须按照市政府提出的统一标准安装顶灯标识和空车(预约)显示灯,以便明确表明是本市辖区内运营的出租车。顶灯的安装规格和位置等也须遵守市政府提出的标准。对于一年内违反3次以上的运输经营者,将处以10万韩元罚款或停运10日的行政处罚。营运从业人员首次违反则被处以10万韩元罚款。
营运从业人员不得穿着会给乘客带来不快或可能影响出租车运营的禁用服装。禁用服装包括:紧身短上衣、无袖衬衫(背心)、袖子过长以致妨碍方向盘操作的上衣、短裤、七分裤、带有破洞设计的裤子、会遮挡面部致使乘客看不到驾驶员眼睛的帽子、设计令人厌恶的帽子、拖鞋、后跟过高的高跟鞋、以及不穿袜子光脚驾驶等。若有违反,对运输经营者将分别给予10万韩元罚款或停运3日(首次)、5日(第二次)的处罚,对营运从业人员处以10万韩元罚款。
对于模范·高级·大型出租车,仅在个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通过变更经营申报将车辆转为中型出租车,或一般出租车运输经营者转让全部许可车辆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许可的转让和受让,相关规定被进一步强化。一般(法人)出租车或个体出租车经营者中,大型·高级型出租车的数量被限制在目前许可车辆数的20%,如超出总量,将限制其变更经营计划的申报。
模范出租车的外观须采用黑色车身配金色横条(标注为模范型出租车),收费标准则按照京畿道出租车运输业务费率中的模范型出租车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违反,将对运输经营者处以120万韩元罚款(首次),并作出停业部分业务20日(首次)的处罚。
大型(合乘)出租车和高级型出租车实行“全预约制”运营,禁止巡游揽客和驻点揽客。为此,须安装可基于位置信息进行指定派车并具备防止巡游揽客监控功能的叫车系统,并加入能够运营管理该系统的叫车服务经营者。大型(合乘)·高级型出租车的运营收费可自主申报并按申报金额执行,但不得沿用京畿道中型出租车运价标准。如有违反,将对运输经营者处以120万韩元罚款(首次),并作出停业部分业务20日(首次)的处罚。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型出租车的营业区域仅限于龙仁市,而高级型出租车的营业区域则覆盖整个京畿道。为防止由此给乘客带来混乱,并为确立客运秩序,市政府决定实施本次改进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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