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晃桥、天空步道等为对象

今后将强化对悬索桥等设施的安全检查,方便游客轻松查阅检查结果。


任实玉井湖吊桥。(图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

任实玉井湖吊桥。(图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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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国民权益委员会(权益委)表示,已制定《悬索桥等空中步行设施游客安全管理方案》,并向国土交通部、林业厅、123个地方自治团体、国立公园公团及韩国水资源公社等提出了建议。


目前,由地方自治团体等在全国山地、河川、海边等地安装并运营的空中步行设施共有349处,其中悬索桥254处、天空步道42处。


地方自治团体等可为预防灾害,将需要安全管理的空中步行设施指定为第三类设施,并实施定期安全检查。但有意见指出,以目前的定期安全检查方式,对威胁行人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精密诊断存在局限。


未被指定为第三类设施的设施也占42%(145处),且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设施数量也相当可观,导致安全管理存在死角。


对此,权益委提出,应在条例等文件中明确,将悬索桥、天空步道、外挑式栈道指定为第三类设施,并在指定为第三类设施后实施定期安全检查。


同时,为提高安全检查水平,对连续被评为C等级或竣工后经过一定年限的设施,实施精密安全检查等更高等级的安全检查。并将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结果及主要维修、加固等处置事项张贴在设施现状图上,方便游客轻松确认安全信息。


还将强化安全设备配置。由于部分设施未安装闭路电视或扩音器等安全设备,且各现场安全装备不统一,导致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对困难,因此建议安装安全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并在现场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救生衣等装备,开展安全教育,以便现场能够进行应急处置。



Kim Taegyu权益委副委员长表示:“通过此次制度改善,有望强化对悬索桥等设施的安全管理,从而提升游客的安全保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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