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把原子能、机械、汽车·铁路领域的4项技术新指定为国家核心技术。原子能领域的3项技术将从现有国家核心技术中解除。
产业通商资源部4日表示,将于5日公布包含上述内容的《国家核心技术指定等相关公告修正案》,并在公布后立即施行。产业通商资源部解释称,本次公告修订是为应对技术快速发展,对既有指定的国家核心技术进行重新检视,并进一步明确技术范围。
通过本次修订,国家核心技术将由原先13个领域75项增至76项,增加1项,同时有24个领域的相关标准发生变更。
因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需要预先保护而被新指定的技术共4项,分别是原子能领域的“用于降低核电站结构物设计超出地震力的橡胶系列隔震装置技术”、“三重结构等方性(TRISI)–碳化硅(SiC)核燃料的常压烧结及高温氧化耐受性提升技术”,机械领域的“发电用燃气轮机氢燃烧设计及制造技术”,以及汽车·铁路领域的“高速铁路车辆车体设计、解析及制造技术”。
原子能领域中的“核电站被动辅助给水系统技术”、“核电站蒸汽发生器二次侧远程目视检查技术”、“新型轻水堆反应堆功率控制系统技术”等3项,由于技术保护必要性下降,被判断可从国家核心技术中予以解除。
同时,半导体、电气电子、钢铁等8个领域的24项技术,其既有技术范围被进一步细分、具体化并据此调整。
例如,在半导体领域,“相当于64层以上堆叠3D NAND闪存的设计·工艺·器件技术”被具体化;在电气·电子领域,“锂二次电池中镍含量超过80%的正极材料(含前驱体)设计、制造及工艺技术”和“下一代锂二次电池(包括600mAh/g以上的超高性能电极)设计、工艺、制造及评价技术”也被具体化。
所谓国家核心技术,是指具有较高技术和经济价值,一旦向海外泄露可能对国家安全及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技术,依据法律被指定并受到保护。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今年也将通过相关部门、核心技术持有机构及各行业协会·团体等渠道,征求关于国家核心技术指定、变更及解除的意见,并推进修订工作。
产业通商资源部贸易安保政策官Choi Woo-hyuk表示:“核心技术是能够决定未来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资产。我们将及时识别需要保护的技术,并对企业核心技术出口迅速办理相关程序,不断提升技术保护制度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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