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债务人代理人委任范围
每名债务人最多可获支持5名代理人

为经济困难或缺乏法律知识的社会、经济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等法律救助服务的大韩法律救助公团(理事长 Lee Jongyeop)决定,将“非法催收”受害者以外的受害者家属或熟人等关系人也纳入救助对象。


公团于4日表示,自5日起,对于放贷业者等实施的非法催收行为,将不仅向债务人本人,还将向债务人的家属、熟人等关系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庆尚北道金泉市大韩法律救助公团。 联合新闻供图

庆尚北道金泉市大韩法律救助公团。 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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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团自2020年起与金融委员会签署协议,面向遭受放贷业者非法催收侵害,或以超过法定最高利率(年利率20%)签订贷款合同的金融脆弱阶层,免费提供债务人代理人选任支持。


然而,由于放贷业者恶劣的非法催收行为不仅针对债务人本人,还不分对象地波及其家属、同事等与债务人有关的人士,因此也有必要向这些人提供法律支援。


为此,公团和金融委员会决定,以1名债务人为基准,最多为5名关系人免费提供债务人代理人选任支持。债务人的关系人包括与债务人同居或共同维持生计者、债务人的亲属、与债务人在其工作场所共同工作的人员等。



公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催收对债务人周围的人不分对象地实施,现在正是需要对他们提供支援的时点”,并称“将与相关机构协作,积极提供支援”。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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