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戴口罩却大骂店员的父子
妨害业务被罚款200万韩元 外加精神损害赔偿等共820万韩元
在新冠筛查诊疗点,向劳动者提出佩戴口罩要求时出言辱骂的父子,被判承担82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3日,联合通讯社援引大韩法律救助公团消息报道称,“议政府地方法院高阳支院部长法官 Jeon Gihong 在筛查诊疗点运营组长A某针对父子关系的B某和C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中,宣判B某等应向A某支付820万韩元”。
A某于2023年2月在京畿道一处保健所受托负责新冠病毒核酸检测(PCR)采样工作,并担任筛查诊疗点运营组长。A某发现当时前来诊疗点的两名男子未佩戴口罩,便要求两人佩戴口罩。
随即,两人对A某大肆辱骂和出言恐吓。当时男子B某骂道:“你算什么东西,这个XXX”,并爆粗口说:“你是组长?让保健所所长出来”“你在成为公务员之前,首先要学会做人”等。B某的儿子C某也一同加入,对A某进行辱骂和恶言相向。
他们的闹事行为持续了约30分钟。当时筛查诊疗点内有前来接受核酸检测的市民,检测点工作人员也一度停止检测出来劝阻。据悉,即便警察到场,两人仍未停止辱骂。
最终,B某父子因妨碍公务被简易起诉,各被判处200万韩元罚金。
此后,A某向公团寻求帮助,为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由于受到冲击,A某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抑郁症等症状,不得不请病假休职,难以继续从事筛查诊疗点工作。A某以收入损失、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为由,合计请求约2300万韩元赔偿。
B某父子在诉讼中主张,“委托给民间的筛查诊疗点业务不能视为行政机关的公务执行,因此B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他们还辩称,“A有精神方面的既往病史,因此是不适合从事该工作的人员”。
对此,公团表示,“B某等人口称并不存在的精神病史,实施二次伤害”,“已有公务员因遭遇滥用职权而选择极端方式,希望对他们予以严惩”。
审判庭最终支持了A某的请求。法院判决称,“B某等人应共同向A某支付包括500万韩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共计820万韩元”。
代理A某提起诉讼的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公益法务官 Na Younghyeon 表示,“希望社会能够尊重从事对民服务工作的人员的人权”。
另一方面,据行政安全部统计,在民愿接待室等场所对公务员进行辱骂和施暴的案例每年都在增加。民众实施的违法行为,从2019年的3万8054件增加到2021年的5万1883件,其中以辱骂和出言恐吓占比最高,达80%,其后依次为威胁、暴行和性骚扰等。尽管地方自治团体等多年来一直努力制定应对方案,但由于存在局限,从事对民服务的部门已被认为是公务员最不愿意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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