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市:因道路设施造成损失 每年最高赔偿5000万韩元
因忠清南道天安市管理的道路附属设施管理瑕疵而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受害人将有途径获得赔偿。
市政府1日表示,已加入对因市政府管理的道路附属设施管理瑕疵而在身体及财产方面受到损害的市民进行赔偿的“营造物赔偿共济”道路部门保险。
适用保险的道路为市道、农渔村道路、城市规划道路开设路段等在内的全部路段,共3630条线路、总长度1768.44公里。但自行车道、人行道、河堤道路等不在适用范围内。
道路赔偿限额为每条线路每次事故最高2000万韩元,年度累计最高5000万韩元。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生道路事故时,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向受害者提供迅速而充分的赔偿”,“今后也将继续探索多种道路安全方案,并全力做好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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