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多岁男子因被控对基础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心理支配(煤气灯操控)、殴打和虐待,最终导致其中一人溺亡,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庆南昌原地方检察厅统营支厅25日表示,针对一审因过失致死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的A某,已提起上诉,认为应当判处更为严厉的刑罚。


检方指出:“A某否认全部犯罪事实,毫无反省之意,表现出完全没有罪恶感的样子,并且长期通过施暴的方式,对被害人形成心理支配和压迫关系,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这便是提起上诉的理由。


此前,检方曾求处A某有期徒刑10年。


受害者在餐厅里跪在嫌疑人身旁。 [图片来源 昌原海洋警察署提供 视频截图]

受害者在餐厅里跪在嫌疑人身旁。 [图片来源 昌原海洋警察署提供 视频截图]

View original image

根据法院判决书,A某自2018年10月起,多次殴打、勒索五十多岁的B某和C某,并于去年10月强迫两名喝了酒的人下海游泳,致使B某死亡,因此被起诉。


他谎称自己过去曾是黑社会成员,欺骗二人,并以“不听从指示就动用黑社会进行报复”进行威胁和殴打。


他将二人带到汽车旅馆,对其行为进行控制,不断让他们喝酒,并以“分出上下级”为由,指使两人互殴直至一人倒下,甚至还让他们在餐馆里下跪。


自2021年起,他以自己经济困难为由,先是向两名基础生活保障对象索要现金,随后于2023年4月左右抢走他们领取补助金的银行卡,取现约1300万韩元占为己有。


在嫌疑人的指示下,受害人正翻越庆南巨济市玉浦水边公园的护栏。昌原海洋警察署供图

在嫌疑人的指示下,受害人正翻越庆南巨济市玉浦水边公园的护栏。昌原海洋警察署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他还在明知对方因健康原因无法工作情况下,强迫他们从事临时工劳动,并指示将所得收入汇入自己母亲的账户,强夺约230万韩元。


他经常检查B某和C某的手机,要求他们汇报日常生活,还强迫他们步行17公里、耗时约5小时的路程,并拍摄道路名称牌照后发送给自己。


随后在去年10月11日,他在巨济市玉浦港水边公园让两人分喝了22瓶烧酒,之后命令他们下海游泳。


B某在血液酒精浓度0.179%的状态下被水下漩涡卷入,最终不幸身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