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续保合同发生示例。资料由金融监督院提供

不当续保合同发生示例。资料由金融监督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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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保险业过度竞争的背景下,一些保险规划师以保险“重组”、保障“强化”等名义,怂恿已经投保的消费者转投同类或类似的其他保险产品,这种“违规替换投保”行为正屡禁不止。规划师可以因此获得销售佣金,但消费者则很可能遭受金钱损失和保障中断等不利后果。


对此,金融监管部门今后将通过强化机构处罚(如对法人保险代理公司处以停业等)来更加严格追究所属规划师管理责任,同时对具有主观故意的违规行为,大幅提高处罚力度,如施加注销登记等重罚。


金融监督院在24日就为确立法人保险代理公司销售秩序而发布的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案例中,对违规替换投保禁令的违反案例及今后计划作出了上述说明。


今年1月,金融当局、保险业界和信用信息院为防止违规替换投保,建立了可查询他公司保险合同信息的比较指引系统。通过该系统,规划师更容易核实客户在其他公司的保险合同信息,金融监督院也能够检查针对他公司保险合同是否履行了比较说明义务。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可以预防因投保人不准确了解既有保险合同现状和内容而解除原合同、转而选择保障内容相似的新合同所遭受的损失;从规划师立场看,也能进行更为充分的比较和说明,同时大幅降低其在无意中成为违规行为(违规替换投保)实施者的风险。”


如构成违规替换投保,在既有保险合同消灭之日起6个月内,可申请恢复原保险合同并撤销新保险合同。如保险公司的处理措施不充分,还可以向金融监督院提出投诉。


据金融监督院介绍,自2020年至2023年的4年间,因违反违规替换投保禁令,对10家法人保险代理公司处以总计5.2亿韩元罚款,并作出机构警告、注意等处分;对所属管理人员和职员2人,作出向离职者通报违法事实及注意处分;对110名规划师,处以30至60日业务停职及罚款500万至3150万韩元等措施。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将强化对替换投保相关的日常监测,对发放安置补贴水平过高、且疑似违规替换投保合同数量较多的法人保险代理公司,迅速开展现场检查,逐步整顿市场秩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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