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征收100%遗产税”的大学生,被经济学大师当头棒喝[宋承燮的金融Lite]
韩国遗产税率居经合组织第2高
批评称扭曲经营、加重中产负担
下调遗产税被指是“富人减税”
从遗产税转向继承取得税的讨论升温
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米尔顿·弗里德曼(左)1978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以“美国是什么?(What is America?)”为主题进行讲座后,回答一名青年提问的情景。照片由Free To Choose Network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在资本主义体制下,难道不应该在营利活动之前,先强制性地重新分配财富吗?在不影响追求收益动机的前提下重新分配财富的方法,不就是征收100%的遗产税吗?”
1978年,美国芝加哥大学举行了一场经济学大师的讲座。一个多小时的讲座结束后,一名青年提出了问题。他认为,资本主义必然会产生不平等的起点,只有通过高遗产税率实现财富再分配,才能实现公平竞争。主讲教授反驳称:“如果对遗产征收100%的税,人们就会把自己的财富挥霍在奢侈享乐上。”这位教授,正是将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推向新高度、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米尔顿·弗里德曼。
四十多年过去,如今在韩国,“遗产税”争论愈演愈烈。从谁来缴税,到税率和课税方式,都被推上了舆论的案板。不仅总统办公室,作为税制主管部门的企划财政部以及立法机关国会,都在热烈讨论相关议题。为什么遗产税会成为韩国税制中的“烫手山芋”?
韩国根据遗产金额的多少适用不同税率。遗产金额共分为5个区间,若课税标准在1亿韩元以下,则适用最低税率10%。每个区间税率提高10个百分点,超过30亿韩元时,适用50%的税率。若是大企业的最大股东,所继承股票的20%还要加成计税,这样最高边际税率最高可达60%。
主张改革遗产税的人们,首先关注的是韩国偏高的遗产税率。韩国的最高遗产税率在各国中也属于较高水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平均最高税率约为26%。完全没有遗产税的国家也不少。相较之下,韩国的遗产税率仅次于税率为55%的日本。法国为45%,美国和英国为40%,德国约为30%。
遗产税率高,问题出在哪儿?
那么,高遗产税到底为什么是问题?继承了大量财产的人缴纳更多税款,不是理所当然吗?针对这种观点,企业界批评称,高遗产税率会扭曲公司经营。将经营权和家业传给子女时,需要缴纳巨额遗产税,导致企业股权结构出现动摇。也有意见指出,由于遗产税负担沉重,企业主不愿意管理上市公司股价。股价一旦上涨,将来就要缴纳更多遗产税,因此他们并不积极推高自家公司的股价。近期政府推进“企业价值提升(Value-up)计划”时,也曾将遗产税视为韩国股市长期被低估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韩国许多企业在遗产继承过程中都经历了“流汗”的难关。三星电子就是典型案例。已故三星电子会长李健熙的遗产由家属继承后,仅遗产税就高达12万亿韩元。三星家族以美术品抵税,并以股票作抵押筹集资金,但仍然资金不足,只得忍受控制力削弱的代价,出售部分三星电子股份。已故Nexon创始人金正宙的遗属也因无力缴纳高达6万亿韩元的遗产税,只能以Nexon控股公司NXC的股份抵税;在韩美集团,甚至因遗产税问题,引发母女和兄弟之间的经营权纷争。
由于长期未对遗产税率进行调整,也有人指出,中产阶层的负担日益加重。上世纪90年代,遗产税还是只有少数富人才会缴纳的税种。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收入水平和物价双双上涨,缴纳遗产税的人数也随之增加。24年来一直未调整课税标准,28年来一直将扣除上限锁定在10亿韩元,税法长期不改埋下了祸根。遗产税本是针对资产雄厚的富人、以实现财富再分配而开征,如今却开始由中产阶层来缴纳了。
根据国税厅本月20日发布的遗产税与赠与税统计数据,2023年遗产税课税死亡人数为1万9944人,比一年前的1万5760人增加4184人,增幅为26.5%。在2000年初期,需要缴纳遗产税的人还只有1000多人,2011年突破5000人,2020年则超过1万人。通常而言,若遗产财产超过10亿韩元,就很可能需要缴纳遗产税。由于首尔房价快速上涨,即便只继承一套住房,也可能要缴税。
政府方面认为,要消除这些副作用,就必须降低遗产税率。总统办公室政策室长成太胤于本月16日参加KBS《周日诊断》节目时表示:“应将遗产税最高税率降至经合组织平均水平”,“经合组织平均估计在26%左右,因此有必要先降至30%左右。”执政党也为下调遗产税率的主张“加码”。本月20日,国民力量党召开财政·税制改革特别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委员长宋彦錫议员指出:“与全球标准不相符的我国税制典型案例之一,就是遗产税。”
但下调遗产税并不是一个可以轻易解开的难题。反对下调遗产税率的舆论并不弱。首先,有观点认为,遗产税率难以与经合组织平均水平进行简单对比。各国的课税标准不同,各类扣除制度也千差万别。尤其在韩国,遗产税设有多种扣除项目,如基础扣除(2亿韩元)、子女人身扣除(每人5000万韩元)、一括扣除(5亿韩元)等。即便课税标准为1亿韩元,实际继承的资产也可能远远高于这一数字。基于此,有舆论批评称,下调遗产税并非为了中产阶层,而是为高净值资产阶层“减税”的富人政策。
从“遗产税”到“遗产取得税”,差异与利弊
围绕遗产税,除了税率之外,是否应改变课税方式的讨论也在进行中。韩国目前对遗产税适用的是“遗产税”(按遗产总额计税)规则。所谓遗产税,是对被继承人留下的全部财产统一征税的方式。假设扣除各种减免后,留下了100亿韩元的遗产,无论由多少人分配继承,总体应缴税额都不会变化。若按现行税法执行,很可能会适用最高税率。
要求改为“遗产取得税”的呼声很高。遗产取得税并非以全部遗产为基准,而是以每个继承人实际取得的财产为基准征税。比如,将100亿韩元平均分给10人,每人继承10亿韩元。按照遗产税制度,要对100亿韩元统一征税;而在遗产取得税制度下,则对每名继承10亿韩元的继承人分别征税。由于课税金额减少,适用的税率自然也会降低。即便不调整课税区间或税率,也能起到减轻纳税负担的效果。
不过,遗产取得税也并非只有优点。遗产取得税需要逐一核算每位继承人取得的财产,意味着税务行政成本可能增加。各种“钻空子”的行为也可能层出不穷,例如为减少税负而虚假拆分遗产。国家税收自然随之减少,导致财政收入不足,财富再分配功能减弱,这也是其缺点之一。
围绕遗产税的争论虽多,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数十年前制定的遗产税制度,正在对当今韩国的社会与经济整体产生巨大影响。米尔顿·弗里德曼教授当时为了说服那位主张提高遗产税的青年,又补充说道:想要给家人留下点什么的念头,本身就接近于人的本性,因此不应通过过度的遗产税予以限制。
“我们是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社会。真正能给人们带来巨大动力的,是建立并巩固自己家庭的激励。(中略)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人们坚信子女未来的收入会远高于自己,却仍然勒紧裤腰带、节衣缩食,只为给子女留下财产。(中略)对遗产征收100%的税,将会摧毁社会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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