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称“已综合考虑同类犯罪前科等因素”

一名无正当理由未参加预备役训练的20多岁男子最终被判处罚金。


20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庭长法官 Park Seongmin 称,对因违反预备役法被起诉的A某(29岁)判处罚金500万韩元。


A某被控在去年11月3日收到预备役训练召集通知书后,无任何理由拒绝参加训练,因而被移送审判。



Park 庭长法官就量刑理由表示,综合考虑了其因同类犯罪多次被判处罚金,以及其表示今后不再重犯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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