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穿深色衣服趴在路上的老人身亡…肇事司机被判无罪
法院:“难以预见的异常事件”
深夜时分,一名七旬老人身穿深色衣服趴在道路上,结果被一名四十多岁的司机撞上身亡,该司机被判无罪。
据韩联社报道,9日,清州地方法院刑事1单独合议庭法官 Kwon Noeul 对因涉嫌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死)而被起诉的四十多岁A某宣判无罪。A某被控于去年2月21日晚上10时43分左右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以时速70公里行驶在忠北清州市西原区南二面的一条道路上时,因不明原因撞上了趴在路面上、抬着头的七旬老人B某,致其死亡。当时该路段没有路灯,据悉,B某身穿深色衣服。
Kwon法官表示:“从车辆行车记录仪来看,当时从发现B某到发生碰撞,仅有约1至2秒的时间”,“看上去被告人根本来不及操作制动装置。”他接着说明无罪理由称:“难以认定是由于被告人的过失导致B某死亡”,“对于这种难以预见的异常情况,不能认为驾驶人也负有注意义务。”
另一方面,近期还有一件与此案类似的案件:因驾驶人难以预料的情况而导致死亡事故的司机,在一审之后在二审中也被判无罪。去年2月,蔚山地方法院刑事上诉1-3部(主审法官 Lee Bongsu)对因涉嫌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死)而被起诉的六十多岁C某,维持一审判决,宣判无罪。
C某被控于2021年12月凌晨在蔚山一条道路上行车时,在人行横道上撞上一名八旬老人D某,致其死亡。当时D某在行人绿灯闪烁时开始过马路,信号变成红灯后仍继续通行,最终发生事故。一审合议庭认为,在行人信号为红灯的情况下,驾驶人很难预见仍会有人通过人行横道,因此判决C某无罪。
二审合议庭在重新审视事故发生时的情形后也认为,C某当时很难察觉正在过马路的D某。当时天还未亮,光线较暗,加之与C某相对方向车辆的前照灯灯光干扰视线等情况,也被一并考虑在内。二审合议庭就判决理由解释称:“不能仅凭驾驶人违反了前方注视义务这一点,就断定本次事故是由此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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