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以警察身份为名喝赊酒并殴打市民的前警察,最终身穿囚服入狱服刑。


据法律界消息,庆南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庭长法官 Jung Yuntaek,以诈骗、妨碍业务等罪名,判处30多岁的A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庆尚南道昌原地方法院。图片由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庆尚南道昌原地方法院。图片由记者 Lee Seryeo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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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院认定,A某于去年10月至11月期间,在昌原市城山区上南洞和釜山镇区西面一带的酒馆内,殴打要求其支付酒钱的店员并砸毁店内物品等,涉嫌多项犯罪。


他曾打碎洋酒瓶,抵在店员脖子上威胁,或者以自己是警察为由,恐吓称要以“诬告罪”处罚对方。


即便在因违反保持品行义务等被解除职务后,他仍继续赊酒饮用并实施殴打等犯罪行为。


同月31日,他在昌原市城山区一处路边,扔出空洋酒瓶将其砸碎后,与被这一举动吓到的路人发生争执,并将对方推倒在地,多次殴打。


次月11月7日,他在上南洞一家歌厅酒馆内,因未支付酒钱被举报,警方接警出动前来抓捕时,他在被逮捕过程中砸毁物品、制造骚乱。


隶属昌原中部警察署派出所的A某,最终通过警察内部惩戒程序被开除。


法院表示:“被告将警察身份恶意用于掩饰或正当化自己的违法行为,其犯罪手段和方式极为恶劣”,“即便已经引发多次纠纷,他不仅没有自我克制,反而以更为大胆、恶劣的方式实施各项犯罪,从而损害警察的公信力和廉洁性,破坏的公益也相当严重,这些因素均已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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