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检察官不仅可以就儿童虐待案件,还可以就所有类型的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支援方案进行讨论,召开案件管理会议。


4日,法务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已在国务会议上通过。此前,案件管理会议只能针对儿童虐待案件召开,此次修正案施行后,只要是与罪名无关、需要对被害人进行保护和支援的案件,都可以召开会议。

犯罪受害者保护支援协商机制,将从“虐待儿童”扩大至“所有犯罪” View original image

案件管理会议的成员包括检察厅负责被害人支援的公务员、司法警察官、专职社会福利公务员、犯罪被害人支援法人的所属职员、医生、律师等。为保护和支援犯罪被害人,将讨论的方案包括:▲犯罪被害救济金、治疗费等经济支援 ▲为被害人选任国选律师等法律支援 ▲住房支援等人身安全保护 ▲其他福利服务支援等。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修正案施行后,将消除因引导、衔接不足等可能产生的保护和支援空白案例,有望使犯罪被害人切实获得其迫切需要的保护和支援。”他还表示:“我们期盼犯罪被害人尽快回归日常生活,今后也将继续为推进犯罪被害人保护和支援政策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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