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普遍认为,命令SK集团会长Choi Taewon向其配偶、Art Center Nabi馆长Noh Soyoung支付20亿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二审判决“相当罕见”。


即便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例如婚姻破裂的明确责任在于Choi会长以及其不忠行为持续时间极长等因素,该笔赔偿金与以往法院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相比差距过大。有观点认为,此次判决今后可能会推动平均慰谢金金额的上调。


自左起为 SK集团会长 Choi Taewon 与 Art Center Nabi 馆长 Noh Soyoung。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自左起为 SK集团会长 Choi Taewon 与 Art Center Nabi 馆长 Noh Soyoung。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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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31日消息,在离婚诉讼中,有过错方配偶向对方配偶支付精神痛苦损害赔偿的慰谢金金额,以1亿韩元左右为上限,是法院内外大致一致的看法。Noh馆长一方也考虑到这一点,在2019年首次提起反诉时,曾请求3亿韩元慰谢金,获认定1亿韩元;而在二审中将慰谢金请求额大幅提高至30亿韩元,最终获认定20亿韩元。


前一日,首尔高等法院家事第2部(审判长法官Kim Sicheol)表示,在将慰谢金认定为20亿韩元时,综合考虑了▲婚姻关系破裂的事由及持续时间 ▲被告的精神痛苦 ▲原告至今的态度等因素。合议庭指出,与同居人、T&C基金会理事长Kim Heeyoung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至少自2009年起持续存在,以及Noh馆长和子女们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再加上Choi会长自2007年起就主张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却从未真诚道歉的态度等。


Kim审判长被认为是一位对有过错配偶的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得较为严格的法官。他在去年6月作出判决,认定有过错配偶负有支付2亿韩元慰谢金的责任,该判决已告确定。在本次审理过程中,Kim审判长通过释明准备命令,要求Choi会长一方提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人支出的明细,并将其向Kim理事长支出超过200亿韩元的事实纳入慰谢金的计算考量。


法律界对本次判决的反应颇为震惊。自宪法法院作出违宪决定、通奸罪被废除后,不少法官认为,应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提高慰谢金金额来反映配偶不忠行为的责任,但20亿韩元仍属极为罕见的数额。


曾在首尔家庭法院担任家事专业法官7年的DR&AJU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Choi Taeyoung表示:“慰谢金金额与既有判决相比,确实相当罕见”,“虽然很难认为这一慰谢金金额会立刻对其他个案判决产生直接影响,但有可能推动平均慰谢金金额的上调。”


一名有家庭法院工作经历的现任法官A某称:“通常慰谢金多被认定为3000万、5000万、7000万韩元这种水平,大多数人认为,在案情严重时最多可认定到1亿韩元”,“20亿韩元的慰谢金可以说是破格之举。”


出身法官的律师B某表示:“大概是在一审事实上败诉后,接手二审的Noh馆长一方的某位律师,从策略上大幅提高了慰谢金请求额”,“从结果看,这一策略算是成功了。”


另一名律师指出:“问题在于,如果像这样突然提高慰谢金金额,从衡平性考虑,其他案件的金额也可能随之提高,或者不得不提高”,“一般在侵权行为案件中,致人死亡时慰谢金金额也有一个上限;仅从法益侵害的角度来看,应当考虑到,不能在离婚时对有过错配偶追究比剥夺他人生命更高的责任。”



他就今后的上诉审而言表示:“原则上,最高法院很难直接指出慰谢金金额计算存在错误,但如果Choi会长一方主张的明确事实关系错误得到证明,导致以此作为撤销发回重审事由,并在其中载明慰谢金部分,那么慰谢金金额也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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