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作出判断,认为规定韩国广播公司(KBS)收视费应从电费中分离征收的《广播法》施行令并不违反宪法。


以 Lee Jongseok 为首的宪法法院院长及宪法裁判官们30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出席5月审判案件宣判。 摄影=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以 Lee Jongseok 为首的宪法法院院长及宪法裁判官们30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出席5月审判案件宣判。 摄影=记者 Kang Jinhyu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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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于30日以6名对3名裁判官意见的多数,驳回了KBS就包含“收视费分离征收”内容的《广播法》施行令第43条第2款提起的宪法诉愿审判请求。宪法法院认为,“该条款并未侵犯申请人的广播运营自由”。


广播通信委员会(广通委)委员长于去年6月预告立法,对《广播法》施行令第43条第2款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禁止将KBS收视费与电费捆绑征收。此后,经过同年7月11日国务会议审议和总统裁可,于7月12日公布并施行。


对此,KBS以该条款侵犯广播自由和职业活动自由为由,申请了宪法审查。KBS方面主张:“收视费分离征收反而会给国民带来不便,从这一点看,并非为增进国民便利的适当手段”,并称“这将严重妨碍公共广播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同时还补充称:“预告立法期间被任意缩短,且在应由5名委员组成的广通委中,当时仅以在册委员3人中的2人赞成,就表决通过了作为审判对象条款的部分修正案”,在程序上也存在违法之处。


但宪法法院认为,“审判对象条款尚不足以影响申请人(KBS)的财政独立到会削弱公共广播功能的程度”,并表示“并未逾越立法裁量的界限,也未侵犯申请人的广播自由”,从而驳回了KBS的主张。与此同时,宪法法院还认为在立法过程中也难以认定存在违法事项,对相关审判请求予以驳回。



不过,Kim Kiyoung、Moon Hyeongbae、Lee Minseon等三名裁判官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该条款“违反法律保留原则,侵犯了申请人(KBS)的广播运营自由”。此外,就立法程序问题,Kim Kiyoung、Moon Hyeongbae两名裁判官也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其违反正当程序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侵犯了广播自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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