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并责令接受保护观察和精神疾病治疗

一名因寻找与自己子女发生争执的十多岁女学生并持凶器刺伤对方的40多岁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为什么要跟我孩子吵架”……持刀袭击13岁学生的40多岁男子获缓刑 View original image

23日,据联合新闻社报道,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0单独合议部法官Hwang Yuncheol以涉嫌特殊伤害等罪名起诉的A某(41岁)为被告,宣判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Hwang法官还命令A某在接受保护观察的同时进行精神疾病治疗。


此前,A某因2023年7月24日在仁川市西区一座公园内持凶器刺伤B某(13岁)而被起诉。调查结果显示,她在接到自己的子女与B某发生争吵的消息后,驾车前往公园并实施了犯罪。当时B某头顶部位受伤。此外,在前往公园途中,A某还对首次见面的C某(17岁)挥舞凶器,致使C某腹部和左臂受伤并接受了医院治疗。



Hwang法官表示:“从被告人的作案方式等情况来看,犯罪情节恶劣”,但同时也解释量刑理由称:“其承认犯罪事实并表现出反省态度。”他接着表示:“已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考虑到其无超过罚金刑的前科,以及在精神状况减弱的状态下实施犯罪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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