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地区住房合作社受害召开座谈会
就合理资金执行和信息公开等责任与权力展开讨论
首尔市与代为推进地区住宅组合项目全盘业务的业务代理公司,以及代为管理组合资金的信托公司会面,就防止地区住宅组合受害的方案交换了意见。
23日,首尔市表示,已于本月13日和16日召开座谈会,就透明、适当地执行地区住宅组合项目经费以及履行信息公开、实态调查等义务进行了讨论。座谈会上共有7家地区住宅组合业务代理公司和信托公司的12名管理层及员工参加。
业务代理公司受组合委托,代为执行从组合成员招募、土地获取、组合大会、到与项目计划批准相关事项在内的整体组合运营业务。业务代理公司可以代办的业务在《住宅法》中有规定。从为组合设立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到可行性审查和项目计划书撰写、协助选择设计与施工单位等,均在决定项目成败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信托公司受住宅组合及住宅组合发起人的委托,代为保管和执行包括定金在内的资金,承担管理组合成员缴纳的项目经费的职责。随着《住宅法》修订,自2020年7月起,原本由业务代理公司承担的资金保管相关业务改由信托公司代办。普遍认为,信托公司对资金的管理能够为透明运营提供信任基础,并对正在考虑加入组合的市民产生影响。
市政府在本次座谈会上,重点讨论了在支出项目经费时业务代理公司和信托公司的业务处理流程,以及为使项目资金能够得到适当执行而需要改进的事项等。
地区住宅组合项目必须以土地收购为前提,但也出现了即便支出了相当数额项目经费,却未能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案例。不当的项目经费支出会引发追加分摊款,即使中止项目也可能使组合清算陷入不利局面,因此市政府认为有必要明确项目相关方的角色和责任范围。
市政府要求组合方面严格履行《住宅法》规定的信息公开和业绩报告等义务事项。为强化这一点,双方还就所需措施交换了意见。自上月起,市政府已发布并实施方针:对于未向组合成员透明公开信息或未对实态调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组合,将不再推进与“分区规划”相关的程序。
同时,市政府还听取了包括地区住宅组合难以购入土地等在内的项目推进过程全盘的各类困难。对于需要改进的事项,将经过缜密审查后推进制度改善。
首尔市住宅政策室长 Han Byeongyong 表示:“通过本次座谈会听取的有关地区住宅组合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改进点等,将经过细致审查后用于制度完善”,“今年也将继续实施地区住宅组合实态调查,并在必要时再次与相关人士举行座谈会等,集中推进防止因地区住宅组合而产生受害的各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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