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出人意料之举
劳动节支付节假日加班费
下月起还将实行缩短工时
“我一直认为,律所应该成为一个把所有成员都当成自己家人来看待、让大家真正能够‘幸福’地上班的公司。律师不也是劳动者吗。”
位于瑞草洞法曹一条街的一家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今年秋天同一团队中一名女律师和一名男律师将同时休育儿假,时间约为5个月。除代表与副代表外,该所仅有18名律师(含3名实习律师),对这样的律所而言,这是一次“大胆的决断”。这正是法务法人“城市与人”的故事,该所代表律师为 Lee Seungtae。
对律师而言,育儿假一直被视为“看得见吃不着的年糕”。由于工作性质所限,一旦因休假产生业务空白,很难招聘到替代人手,在客户管理等方面也会遇到困难。尤其是在单个律师承担重要角色的地方更是如此。然而,这家律所为了应对两名律师的空缺,最近额外招聘了在第13次律师考试中合格的3名实习律师和1名有经验律师(招聘公告中),以此来批准育儿假。
对于这样做的理由,56岁、司法研修院第30期出身的代表律师 Lee Seungtae 表示,是因为“时代变了”。他说:“‘我那时候’这种说法应该消失了。如果只抱着过去的想法,那和前一代6·25战争时期又有什么不同呢?不是要改变别人,而是要先改变自己。”他接着表示:“(去休育儿假)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应该坦然接受,然后去思考该怎么做、找出方法”,“眼下或许会把新招聘律师看作财政支出,但我认为这能给律所注入活力,让成员们感到幸福,因此下定了决心。”他还笑着说:“如果能够率先跟上时代的变化,不就能成为谁都想来工作的公司吗?”
大韩民国的总和生育率(指15至49岁女性在育龄期内预期生育的平均子女数)正年年刷新最低纪录。去年仅为“0.72”。
法律界是对育儿假相当吝啬的职业领域之一。即便是女律师,也常因“怕被人侧目”而难以轻易提出育儿假申请。有不少人在申请将几个月育儿假接在产假(3个月)之后一并使用,却遭到驳回,最终选择离职。
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与人”的这一小小变化,也被寄予在法律界引发“蝴蝶效应”的期待。
在“城市与人”中成为首位男性育儿休假者的律师 Kwon Yongui(38岁,第10次律师考试合格)表示:“由于律师这一职业的特性,不论性别,整体氛围都让人难以提出育儿假申请,尤其这次还是配偶育儿假,所以犹豫了很多”,“特别是团队中有两个人同时申请育儿假,代表不仅没有责怪,反而鼓励说‘在低生育时代做了一件大事’,对此我非常感激,也希望这种氛围能够扩散到其他法律事务所和律所。”
与此同时,“城市与人”最近通过全体员工问卷调查,决定自今年6月起实施“弹性工作制”和“缩短工时”。员工可以在上午8点30分、上午9点、上午9点30分三个上班时间中自由选择。此外,员工和律师将隔周在周五缩短1小时工作时间。
Lee 代表律师表示:“今年在劳动节那天上班时,我下定了引入弹性工作制的决心”,“劳动节这一天,法院公务员不休息,律师和律所员工也是一样,但他们不都是‘劳动者’吗?”他接着说:“很久以前或许还存在律师不同于一般劳动者的观念,但我心里冒出一个念头:‘这本来就不是理所当然的吧?’”,“于是我们给律所员工支付节假日出勤补贴,并让他们早点下班,同时还向大韩律师协会提交意见,建议从律师人权的角度出发,让法院在劳动节不要开庭。”
此前,《法律新闻》从“也应当激活男性(爸爸)育儿假”的立场出发,自今年1月起连载了“爸爸律师的育儿假体验记”专栏。当时调查2018年至2023年间,大型律所12家(法务法人广场、世宗、太平洋、律村、华友、地平、Barun、大陆亚洲、东仁、Hangeul Class、Logos、LIN)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使用育儿假的男性律师现况,结果仅有35人被确认使用了所谓“爸爸育儿假”(详见《法律新闻》1月18日报道)。
一名女律师表示:“希望如今部分律所掀起的这种‘前瞻性育儿假’之风,能够扩散到整个法律界。”
朴秀妍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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