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中央路地下商街非常对策委:“市政府应撤回竞争性招标”
在大田市议会召开记者会…要求公开使用费测算方法和评估明细
随着大田中央路地下商街使用期限届满,大田市与商户围绕使用费的计算方式展开攻防之际,中央路地下商街紧急对策委员会于20日敦促大田市停止推进竞争性招标。
紧急对策委当天下午在大田市议会大厅召开记者会,指出:“大田市方面声称,虽然有整栋建筑的市价标准额,但没有各个商铺的市价标准额,也没有土地的单独公告地价,因此进行了鉴定评估,这种说法只是事后找理由而已。”
紧接着表示:“鉴定评估本应是为求得基准价格而进行的评估,为直接计算使用费而进行的鉴定评估属于违法手段。若大田市依法适用《共享财产及物品管理法》,只要公开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鉴定评估明细,问题本可轻易化解,为何始终不公开相关资料?”
紧急对策委还强调:“自从受托代为管理商街以来,包括管理所需的人力成本、修缮维护费、保安清洁费等其他费用中,本应由大田市负担的部分,也在过去30年间一直由商户承担并忍受下来,其原因正是因为对能够继续经营、签订延长合同抱有信心。”
同时指出:“大田市之所以强行推行最高价招标,是不是因为通过最高价招标可以最大化收入,从而增加大田市税收,并保证设施公团的利益?”
就转租问题,紧急对策委也表示:“在捐建后无偿使用期结束之后,部分店铺疑似存在沿袭惯例而形成的非法转租问题,应当设定一定期限,先通过协商给予整理期,若在一定期限后仍无法解决的店铺,再依据法律进行处理才是妥当之举。大田市不是展现出切实解决转租问题的意志,而是只想通过竞争性招标一并解决,这种做法无异于为捉虱子而烧掉整座茅草屋。”
紧急对策委表示:“一旦移交给公团并强行实施最高价竞争性招标,商街将因租金过度上涨而难以再期待以往的价格竞争力。”并敦促大田市停止竞争性招标,积极接受能够实现共生共赢的替代方案。
大田市方面表示,由于中央路地下商街30年使用期限将于今年7月5日届满,将在5月通过一般(竞争)招标方式选定商铺使用许可人,并决定自7月6日起由设施管理公团负责管理运营。
市政府表示,使用费的计算本应在反映各商铺的可达性、便利设施、业态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计算建筑评估额与土地评估额,但中央路地下步行商街仅以一笔建筑市价标准额57亿韩元的形式公告,没有计算使用费所需的土地市价标准额,也无法考虑到各商铺价格差异,因此无法对601个单独商铺分别计算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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