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2年为基准,营业利润也高出655万韩元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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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互联网企业协会数字经济研究院于20日公开的研究结果显示,小商工人通过利用平台可以提高销售额和营业利润。


数字经济研究院委托世宗大学酒店观光外食经营学部教授 Lee Huichan 研究团队,发布了题为“外卖平台利用与未利用餐饮店之间经营绩效比较分析”的研究结果。该研究通过实证分析,检验了使用平台的餐饮店与未使用平台的餐饮店相比,其销售额和营业利润高出多少,以及这种差异是否确实受到平台的实际影响。


以2022年为基准,使用外卖平台的餐饮店与未使用的平台餐饮店相比,平均销售额高出7067万韩元,营业利润高出655万韩元。经历疫情后,这一差距更加明显。按面积计算的单位面积营业利润方面,使用平台的餐饮店同样被分析为更高。


按业种来看,披萨、汉堡、三明治及类似餐饮店中,使用平台的门店营业利润比未使用平台的门店高出119.9%;炸鸡专门店在利用平台时营业利润增加了76.2%。上述业种中有80%以上的营业场所使用平台,相比其他业种,更普遍地通过平台开展经营。


图片由 Sejong 大学酒店旅游餐饮经营学部教授 Lee Heechan 研究团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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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团队在控制经营形态、营业场所面积、业种、地区等可能影响餐饮店盈利能力的条件后,以是否使用外卖平台为核心,对其对餐饮店销售额和营业利润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分析。


结果显示,使用外卖平台对餐饮店的销售额和营业利润产生了统计上显著的影响。具体来看,使用外卖平台的餐饮店比未使用平台的餐饮店销售额高出7067万韩元,其中68.5%、即4840万韩元被统计为来自平台的增收效果。在营业利润增加的655万韩元中,有84.0%、即550万韩元被认定为平台带来的效果。



Lee Huichan 教授表示:“本次研究结果证明,平台也能帮助小商工人整体改善销售额和营业利润。特别是在平台利用相对普遍的业种中效果更为显著,这表明小商工人对平台的利用是否熟练、体系是否完善,将成为获得更大利益的重要因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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