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中央会14日表示,在汝矣岛国机中央会面向100余名中小企业采购负责人职员举办了“合理运用供货单价联动制战略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旨在提高中小企业对该制度的利用度,按照▲供货单价联动制的法律义务事项 ▲联动约定书填写方法 ▲签订联动约定时的检查要点 ▲联动约定支持项目介绍的顺序进行。

中小企业中央会举办“合理运用供货单价联动制战略说明会” View original image

中小风险企业部不公正交易改善科长 Noh Hyeongseok 就联动制实施所带来的法律义务事项及中小企业为导入联动制需重点检查的事项进行了说明。随后,围绕约定书相关术语、联动约定书的撰写要领及联动方法等内容,与会者进行了问答交流。


特别是针对有与会者提出“在产品生产中不使用天然材料的企业是否无法适用联动制”的提问,科长 Noh Hyeongseok 解释称:“作为联动制适用对象的原材料,不仅包括天然材料,还包括化合物、加工品、中间材料等,因此可以根据企业的特性多样化地设定联动对象。”


就联动约定书的填写方法进行说明的韩国物价协会组长 Seol Dongin 表示,由于联动制的适用对象是占供货单价10%以上比重的原材料,中小企业测算原材料比重并具备相应举证能力十分重要。


中机中央会创新成长本部长 Yang Chanhoe 表示:“为使供货单价联动制尽快在现场落地生根,我们将在持续推进制度介绍和宣传的同时,也将积极提供包括主要原材料确认在内的联动约定咨询等支持。”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中央会为支持中小企业签订供货单价联动约定,常年招募参与“主要原材料确认等联动约定签订支持项目”的企业。



该支持项目分为两个领域予以支持,一是为掌握占供货单价10%以上的主要原材料而提供的▲原材料比重确认书出具及联动制教育、联动对象要件审查和适当基准指标建议等,二是▲联动约定咨询支持。详细内容可在中机中央会官方网站查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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