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力抚养为由买卖两名新生儿的三十多岁夫妻等7人,时隔12年被查获。
联合新闻社13日报道称,京畿道富川梧亭警察署以违反《儿童福利法》实施儿童买卖的嫌疑,将三十多岁的A某夫妇和二十多岁女性B某、向其支付金钱并接收新生儿的C某夫妇与D某夫妇等7人,在未拘留状态下立案并移送检方。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A某夫妇和B某夫妇均通过互联网与C某及D某夫妇取得联系后转交了新生儿。A某在2012年曾在网上发布“个人收养”相关帖子。当时他虽接受了警方调查,但被作出“无嫌疑”处理后释放。
12年前他们的行径暴露,是因为去年12月京畿道富川市向警方举报称:“请查明一名未办理出生登记儿童的下落。”警方以A某过去的通话记录为线索重新展开调查,掌握了能够证明儿童买卖嫌疑的证据和证言。A某夫妇被控于2012年10月在医院将所生新生儿以400万韩元价格交给五十多岁的C某夫妇。
A某在警方调查中陈述称:“12年前妻子年纪太小,没有抚养能力。”B某也表示:“作为未婚母亲,没有信心独自抚养孩子,所以把孩子交给了其他夫妻。”据梧亭警察署介绍,两名受害儿童虽未在富川市办理出生登记,但已在各自新父母居住的其他地区进行了登记。
身为未婚母亲的B某还被控在同月于另一家医院生产的新生儿,以金钱交易方式卖给四十多岁的D某夫妇。B某也辩称:“作为未婚母亲,没有信心独自抚养孩子,所以把孩子交给了其他夫妻。”警方表示,这两名受害儿童并非在富川市,而是在C某和D某夫妇居住的其他地区办理了出生登记。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向联合新闻社表示:“两名受害儿童虽未在富川市办理出生登记,但已在各自新父母居住的其他地区完成登记。目前他们在新家庭生活状况良好,故无法公开具体侦查内容。”
此前警方曾因去年在仁川、大邱、忠清南道牙山等地相继抓获新生儿买卖中介,而判断相关犯罪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但警方以违反《儿童福利法》实施儿童买卖嫌疑抓获的中介,2018年仅1人、2019年1人、2020年1人、2021年0人、2022年6人,数量有限。
围绕此事,有舆论指出,新生儿买卖在包括网络在内的地下空间活跃进行,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繁琐的正式收养程序推波助澜。
根据2012年修订的《收养特别法》,原则上只有已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才可以被收养,而国家或收养机构未介入的个人收养原则上属于应受处罚的对象。尤其在存在金钱交易时,将适用“儿童买卖”罪名,属于可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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