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k Suhong在“散布虚假事实名誉毁损”嫂子一案中非公开作证
“嫂子主张属虚假,请从重处罚”
为保护受害者,证词不公开
节目主持人 Park Suhong 以证人身份出庭,针对因散布其私生活相关虚假事实而被起诉的嫂子 Lee 某的案件,陈述了受害情况。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合议庭法官 Kang Younggi 于10日就 Lee 某一案开庭,并对被害人进行了长达1小时30分的不公开证人询问。合议庭为保护私生活,接受了作为被害人的 Park 一方提出的不公开询问申请。
Park 的代理人在庭审结束后表示:“虽然无法公开具体内容,但(被告一方)也作出了与案件无关的人身攻击性发言”,“Park 冷静地作证,强调对方的主张全部是虚假内容,并敦促对被告从重处罚”。
Lee 被控为了诽谤 Park,在KakaoTalk群聊中发送包含“Park 在出演节目期间与女性同居”等虚假事实的消息,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中的名誉毁损罪。另外,她还因诽谤 Park“谎称‘我的钱被嫂子和哥哥挪用’”而被指控。
除本案之外,Lee 与其丈夫、即 Park 的哥哥 Park Jinhong,在专门负责 Park 的经纪业务期间,涉嫌侵吞公司资金和个人资金数十亿韩元,正因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中的侵占罪接受审判。一审合议庭于今年2月认定 Park Jinhong 侵占了约20亿韩元的公司资金,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而对 Lee 宣告无罪,但检方不服提起上诉。Park Jinhong 也提出上诉,二审将继续展开法庭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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