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政府向Line Yahoo下达行政指导,要求其重新审视与Naver的资本关系,其背后问题在于“数据主权(Data Sovereignty)”。
所谓数据主权,是指如同一国主权属于国民一样,由国家和个人所产生的数据,其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出于何种目的被使用,必须保障由国家或个人自行决定的权利。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数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主张应由国家和个人来决定此前被少数企业垄断的数据的所有权。
如果对海量数据的收集和利用被垄断,可能引发权力集中或信息滥用等严重社会问题。尤其是在信息被独家或寡头垄断所导致的负面权力现象中,如果像“老大哥(Big Brother)”那样的外国企业掌握数据主权,人们担心本国国民的数据会外泄,从而不仅威胁经济安全,也会危及国家安全。
为此,欧洲联盟自2018年5月起通过《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对数据制定了细致的保护指引。从今年起为防止谷歌、Meta、苹果等大型科技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力而实施的《数字市场法》(DMA)和《数字服务法》(DSA),其根本宗旨同样包含“保护本国企业”。
美国也通过加利福尼亚州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强化了对个人信息数据的保护。此外,美国总统Biden上月还签署法案,将中国热门社交媒体“抖音国际版(TikTok)”逐步清退出美国市场。
中国同样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从中国境内的苹果应用商店中下架美国Meta旗下的社交媒体应用WhatsApp和Threads。
向Naver施压、要求其出售Line Yahoo股份的日本,正在推进《智能手机竞争促进法》。该法以垄断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苹果和谷歌为主要对象,限制其妨碍其他企业提供应用程序(App)商店的行为。就Line而言,仅在日本国内的用户就约有9500万,几乎等同于“国民通讯软件”。专家指出,负责地方政府行政事务和税款缴纳等功能的“国民通讯软件”,其一半股权掌握在韩国资本手中,这一点在日本国内引发了相当程度的反感。
但由政府出面直接对企业经营权施压,尚属前所未有。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也不存在可以就股权关系下达命令的依据条款。我国政府表示,“不应出现针对韩国企业的歧视性措施”,并称“将密切关注相关动向,如Naver有需要,将与日方进行沟通并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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