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宁市主办活动和庆典执行预算将公开…条例草案获通过
强制公开2000万韩元以上活动预算执行明细及主管部门
忠清南道保宁市推进的所有活动及庆典的全部预算执行明细将公开标注在宣传物上。
保宁市议会17日召开第257次临时会议,称由议员 Chu Bora 代表提出的《保宁市活动预算公开相关条例案》已按原案通过。
据此,市政府主办、出资或补助的所有预算在2000万韩元以上的活动,其预算执行明细及主管部门等信息,必须在宣传物上予以公开。
Chu 议员表示:“为通过公开由行政部门推进的各类活动预算,满足市民的知情权,并有助于节约预算和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提出了该条例案。”
条例内容包括:△将需在宣传物上公开的活动预算范围规定为总额在2000万韩元以上的活动 △公开按资金来源划分的预算现状及预算支持部门名称 △负责执行活动预算的业务部门在制作活动宣传物时,必须标注按资金来源划分的预算现状及预算支持部门名称 △规定须使用市民易于辨认的字体和颜色等。
由 Chu 议员代表提出的《保宁市活动预算公开相关条例案》预计将在19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终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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