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大楼。  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younghan@

首尔汝矣岛金融监督院大楼。 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young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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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警方已掌握一名金融监督院局长级官员向金融公司泄露内部信息的嫌疑,正在进行调查。


15日据警方消息,首尔警察厅反腐败犯罪搜查队以违反《金融委员会法》、将金监院信息泄露给民间金融公司的嫌疑,立案调查金融监督院局长A某。


警方于上月底对A某实施了搜查扣押,获取了用于证明嫌疑的相关资料。


警方认为,A某过去在负责监督、检查金融投资公司的部门工作时,曾向当时在金融公司任职的前金融监督院员工等人透露监督、检查日程。



《金融委员会法》规定,如金融监督院院长、副院长、副院长级官员、监察以及工作人员等将其因职务而知悉的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将该信息用于职务目的以外的用途,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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