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未办理出生登记也可申请

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15日表示,因公务员错误告知导致一名女性未能申请儿童津贴,已向相关地方自治团体建议,自其子女出生之日起追溯发放儿童津贴。


Kim Taegyu 国民权益委员会副委员长。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Kim Taegyu 国民权益委员会副委员长。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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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在去年非婚生育子女后,一直未办理出生登记,其间申请了育儿福利服务。公务员告知称,只有完成出生登记后才能领取儿童津贴。于是,A某在产后6个月才办理出生登记并申请儿童津贴。地方自治团体仅从申请当月起发放儿童津贴,并通知称,自出生日起至申请前6个月期间的儿童津贴无法发放。


国民权益委员会调查结果显示,自去年起,即使尚未办理出生登记,也可以领取新生子女的儿童津贴,相关指引已作出修改,但该公务员并未知悉这一事实。对此,国民权益委员会建议予以纠正,向A某自子女出生之日起追溯发放6个月的儿童津贴。



国民权益委员会副委员长Kim Taegyu表示:“此次决定是救济因公务员错误指引而未能享受福利待遇的国民损失的案例”,并称“今后也将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诉求,使公务员能够作为服务全体国民的公仆,负责任地履行工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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