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威登马利蒂耶针对改造业者提起的禁止商标权侵害案件二审,将由以专利法院院长为审判长的合议庭负责审理。
专利法院25日表示,近日已将路易威登起诉改造业者A某的商标权侵害禁止等诉讼二审案件,分配至专利法院特别民事上诉部第31部。该合议庭由专利法院院长 Jin Sungcheol 以及来自其他两个合议庭的两名高等法院法官组成。除 Jin 院长之外,其余成员会根据案件不同而变动。
专利法院认为,本案预计将对改造行业等相关产业及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力,为进行集中审理,决定移送至特别合议庭。
专利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本案在商标用尽理论适用范围方面具有重大的先例意义,研究价值高,因此认为有必要移送特别合议庭,作出慎重判断。”
本案在一审中,围绕从顾客处取得的路易威登包袋面料,制作与原产品在大小、形状、用途上不同的包袋及钱包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权侵害这一点展开了争论。
一审认为:“改造产品同样构成商标权侵害。由于已经超出单纯加工或修补的范围,原有商品的品质和形状发生了足以损害同一性的变化,因此可以视为实质性的生产行为。”
法律新闻记者 Han Suhyeon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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