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辣汤面里有蟑螂”餐馆最终被停业
称“免收炒饭钱”却不道歉的老板
经国民申诉平台转交主管机构受理投诉
近日有消息称,此前某中餐馆的海鲜辣汤面汤汁里发现蟑螂后,业主被指应对不力,而经历此事的当事人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餐馆已受到行政处罚。
本月17日,某网络社区上出现了一篇题为“在饭店吃饭时,海鲜辣汤面汤里发现蟑螂”的帖子。发帖人A某称,自己与朋友在一家中餐馆点了糖醋肉和炒饭用餐时,在作为“赠品”上的海鲜辣汤面汤汁中发现了蟑螂。从他配发的照片来看,只剩部分汤汁的碗里,可以看到一只疑似蟑螂的虫子泡在里面。A某还上传了另一张照片,显示他把该虫子捞出放到另一只碗里,从照片中能更清楚地看到长着触角等虫体细节。
A某表示,菜里出现蟑螂本身就让人恶心,更让他不快的是饭店方面的处理方式。他称:“我叫来打工的学生,说(汤里)有蟑螂,他说要去问老板,过了一会儿只说‘给您减一份炒饭钱吧’。”他表示,老板既没有亲自出来,也没有道歉。随后A某说,自己表示“不用退款”,照常支付了全部餐费,把蟑螂用纸包好带走,并询问网友“这种情况该向哪里举报”。
对此,一些网友认为连道歉都没有的情节过于离谱,质疑是不是“造假帖”。不过,A某在事发次日又发了一篇题为“海鲜辣汤面蟑螂事件中期报告”的新帖。他表示,自己走完举报程序后,收到了来自疾病管理厅将展开调查的通知,并附上从国家民怨受理平台和主管机构食品安全信息院收到的短信截图。他还说,自己电话咨询承办机构“是否要一直保存蟑螂样本”,对方答复“先保留着”,于是他将蟑螂妥善包装后一直留存。
在提交民怨4天后的本月21日,A某收到了民怨处理情况的KakaoTalk通知。消息内容为:“经检查,确认该业者提供的食物中混入了异物,已以违反《食品卫生法》予以查处,并将实施行政处罚。”A某透露,该餐馆被处以停业5日的处罚。
得知此事后,网友们纷纷表示:“一旦被停业,就应该在门口贴上停业原因‘蟑螂’几个字”、“一开始要是处理得体就不会闹到这一步”、“停业本身打击不小,但形象受损更严重”、“发帖人是不是也该提起民事诉讼?今后可能连中餐都不敢吃,精神损害恐怕很大”等等。
另一方面,在行政处罚作出前,该餐馆老板在接受JTBC采访时解释称:“本来应该把全部餐费都退掉并道歉,但当时太忙了,就让兼职生给减了一份炒饭钱。”对于菜里出现蟑螂,他表示:“最近天气变暖,大概是这个原因”,“看上去像是随订购的蔬菜一起带进来的蟑螂”。
根据规定,若餐馆烹制的食品中发现寄生虫、金属、玻璃等异物,将被处以2至7日停业;若发现动物尸体或刀片等,则处以5至20日停业;除此之外的其他异物,一般处以停业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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