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告发人异议权”后首场选举
选管委告发案件激增…检方调查“成谜”
宪法法院审理11件宪法诉愿中…侦查权调整令混乱加剧

在经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即便警方对被告发案件作出不移送决定,告发人也不得提出异议。在这一新制度下首次举行总选之际,舆论担忧,如果警方对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所提起告发的案件作出不移送检方的决定,相关案件可能被“埋藏”。


“检察捜查权完全剥夺”相关法案中的第二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22年5月3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检察捜查权完全剥夺”相关法案中的第二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22年5月3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记者 Yoon Dongju dos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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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报截至20日的综合采访结果,共同民主党于2022年推动通过了被称为“剥夺检察机关侦查权法案”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检察厅法》修正案。当时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之7(被害人等的异议申请)第1款,将对警方不移送决定可以提出异议的主体限定为犯罪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告诉人,作为第三人的告发人则不得提出异议。


将于下月举行的第22届国会议员选举,是在检警侦查权调整之后,由警方负责选举犯罪第一轮侦查的首场总选,因此预计警方的决定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对选举犯罪侦查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在选举犯罪中,由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提起告发的案件占多数,即便警方在侦查后作出不移送决定,选管会也已无法提出异议。


问题在于,自侦查权调整实施后举行的2022年总统选举、地方选举以及合作社理事长选举中,警方在短暂的公诉时效即将届满前集中将案件移送检方所暴露出的副作用尚未得到解决,如今又使告发人的异议申请成为不可能,选举犯罪侦查因此可能出现巨大空白。


检察机关可以直接侦查选举犯罪,但仅限于政治资金法违规、选举贿赂等极少数案件。此外,根据《有关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官相互协作及一般侦查准则的规定》(侦查准则),检察官可以就警方不移送决定要求重新侦查,或要求部分移送,但对于公诉时效临近届满的案件,几乎无计可施。


在这种情况下,宪法法院截至当日已接收16件针对“告发人不得申请异议条款”的宪法诉愿审判案件,其中5件被驳回受理,其余11件已交由全员合议庭审理中。


宪法法院在去年3月就与“剥夺检察机关侦查权法案”相关的权限争议审判作出驳回决定时,并未就“告发人不得申请异议条款”作出本案判断。宪法法院认为诉讼的适法性存在问题,因此未对法律本身作出判断。


当时部分宪法裁判官指出:“在涉及重要国家与社会法益的犯罪领域中,存在由机关提起告发的对象,或存在社会弱势受害人的告发案件领域,本应当确保侦查的实效性,但该条款却大幅降低了实效性”,事实上表达了违宪意见。然而其后一年间,宪法法院仅进行审理,始终未能就是否违宪作出决定。



出身于副部长级检察官的A律师表示:“总选与地方选举、合作社理事长选举在分量上不可同日而语,在侦查权调整的基础上又叠加‘剥夺检察机关侦查权法案’,从检方立场看,侦查已变成‘一片黑暗’。”他还表示:“只能寄望于选管会迅速提起告发,并由此为检察官预留审查案件的时间,希望警方尽快将案件移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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