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创业者等在同业就业并另处罚金
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
财新:债券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诉讼
中国证券监管当局对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恒大(Evergrande)处以41.75亿元人民币(约774.7亿元韩元)的罚款。调查结果显示,恒大在虚增业绩的基础上发行债券,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
中国财经媒体财新19日报道称,恒大被查明实施了严重金融欺诈,并于前一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下发的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调查自去年8月启动,当天调查结果正式公布。
证监会指出,恒大方面披露的2019年和2020年年度业绩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经查,恒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139.89亿元和3501.57亿元人民币,占各年度总营收的50.14%和78.54%。证监会表示:“恒大在债券发行文件中引用了虚假业绩作出虚假记载”,并称其“涉嫌欺诈发行债券”。
据财新报道,恒大基于虚增收入发行的公司债共有5只,分别为“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21恒大01”。相关公司债发行规模合计达208亿元人民币。
此外,恒大未能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和逾期债务等相关信息,也受到指责。自2021年9月爆发债务危机以来,恒大方面停止披露定期财务报告,直到去年8月才公布2021年以后的财务结果。同时,截至去年8月31日,自2021年以来共计2983笔到期债务未被及时披露,相关金额约为2785.31亿元人民币。
证监会将恒大实际控制人、创始人Xu Jiayin,以及前首席执行官(CEO)Xia Haijun、Pan Dalong、Pan Hanling、Ke Feng、Jian Litao、Qian Cheng等7名主要高管列为财务造假的核心责任人。其中,将Xu创始人和前CEO Xia归类为“手段特别恶劣、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终身禁止其担任任何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职务。同时,在对恒大罚款之外,分别对二人处以4700万元和1500万元人民币罚款,其余高管则被处以20万至90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财新表示:“恒大早已资金链断裂,濒临破产,缴纳罚款的可能性较小”,并解释称,“行政罚款和没收款项有望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随后又引用一位证券律师的话指出:“从以往案例看,恒大债券投资者可以向恒大及投资中介机构提起民事诉讼。”相关债券均由中信建投证券投资,债券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发行律师为金杜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跨国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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