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得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的批准而被指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处进行游说的庆熙大学教授在首场公审中否认了大部分指控。

涉“新冠治疗药游说嫌疑”在职教授首场庭审否认指控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法官 Kwon Seongsu)18日就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背信罪及以欺骗手段妨碍公务等罪名,对51岁的被告 Kang某进行了公判。


当天,对于检方提出的“未进行写入报告书中的实验”的主张,Kang某的辩护人表示:“确实没有使用活病毒进行实验,但曾使用与病毒类似的物质进行实验”,“因此并非虚假”。


此外,对于检方指控其“删除了在动物实验中暴露出的副作用结果”,辩护人解释称:“相关报告书是关于疗效的,因此没有必要记载副作用部分。”


合议庭表示:“在取得临床试验批准的过程中存在斡旋行为,并且有意见认为试图以该批准为基础获取国家补助金,各事件之间在整体上是相互关联的,因此有必要确定各事件的日期,在宏观脉络下进行评价。”并宣布将于下月22日上午10时继续开庭审理。


Kang某因涉嫌为正在开发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的制药企业G公司就临床试验批准进行游说斡旋而被拘捕起诉。


检方还追加适用了多项罪名,包括利用尚未公开的临床试验批准相关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违反资本市场法的嫌疑;以虚假实验资料在特许厅取得专利并从医疗机构获取人体研究批准、构成违反专利法及业务妨害的嫌疑;以及利用临床试验批准,企图骗取数十亿韩元规模政府补助金的诈骗未遂嫌疑等。



检方认为,G公司在2021年下半年向生活用品企业代表理事 Yang某(45岁)请求协助获得该治疗药物的临床试验批准时,向其提供了约3亿韩元现金,并认购了Yang某公司价值6亿韩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共计提供约9亿韩元财物。Kang某据悉参与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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