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将对生活垃圾处理代办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13日表示,将于本月18日至29日为期两周内,针对未经申报擅自处理废弃物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代办企业、搬家公司以及遗物整理业所等,集中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根据现行《废弃物管理法》,规定在管辖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地方自治团体处理,或委托已获得许可的废弃物处理企业代为处理。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无许可废弃物处理(收集、运输) ▲未申报废弃物处理 ▲废弃物是否得到适当处理 ▲未申报废水排放设施的安装等。
现行《废弃物管理法》规定,未取得许可却以收集、运输或处理废弃物为业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未申报擅自处理废弃物的,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水环境保全法》则规定,未申报即安装废水排放设施,或利用该设施进行作业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道特别司法警察团表示,如在未取得单独许可的情况下收集、运输并贮存废弃物,则存在将废弃物通过焚烧、填埋等方式非法处理的高度可能性,一旦营业场所倒闭,还可能演变为弃置废弃物。因此,将一并核查废弃物的处理标准与方法、应遵守事项,以及这些企业在对其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是否得到适当处理。
Hong Eungi 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表示:“为应对可用资源的有限性和碳中和等气候变化问题,应当积极支持和培育再生资源相关产业,但对于巧妙恶用或违反现行法令、扰乱废弃物处理体系的各类非法废弃物处理行为,将予以严肃调查处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