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支持针对首尔市的“停止执行申请”
与检丹新都市公寓地下停车场坍塌事故相关,首尔市去年对东部建设作出的停业处分效力被暂时中止。
据法律界12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三庭(审判长 Choi Sujin)裁定,准许东部建设针对首尔市提起的停止执行申请。
去年4月,在检丹新都市AA13-2地块公寓施工现场发生了地下停车场坍塌事故。国土交通部调查结果显示,承担地下停车场荷载所必需的钢筋在32根柱子中的19根(60%)中被发现缺失。
对此,国土交通部对东部建设、GS建设等5家公司分别作出了停业8个月的行政处分,主管机关首尔市也根据国土交通部的请求,对这些建筑公司作出了为期1个月(3月1日至31日)的停业处分。
但东部建设对国土交通部和首尔市的处分不服而提起诉讼,法院于上月27日接受了东部建设针对国土交通部提出的停止执行申请。合议庭表示:“由于国土交通部的行政处分,东部建设有可能遭受难以回恢复的损害,为预防该损害,有必要紧急停止处分效力;且难以认为停止处分效力会对公共福祉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作出上述决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