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谓“釜山回旋踢”事件中,被告人在看守所出所后以要去寻找受害人进行报复相威胁而被起诉一案,在首次庭审中否认了相关指控。
釜山地方法院西部支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法官 Lee Jinjae)于7日上午就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报复性威胁)及侮辱、强迫等罪名的被告人 Lee某的案件,召开了首次公判期日。当日,Lee某称:“并未对回旋踢事件受害人进行报复性威胁”,否认了指控。
根据检方的公诉事实,Lee某在被关押于看守所期间,多次向其他在押人员透露受害人住处位置,并称“要去找她,用同样的高踢把她踢死”,多次表示要对受害人进行报复并加以侮辱,因而被指控。
Lee某还因恐吓前女友的嫌疑而被起诉。
Lee某一方的辩护律师向合议庭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内容大意为“承认恐吓前女友的指控,但不承认在看守所内恐吓回旋踢事件受害人的指控”。对于检方提交的包括看守所在押人员证言在内的大部分证据,也坚持不予认可的立场。
相反,到庭的受害人则表示:“转述 Lee某言论的那名在押人员,甚至知道我搬家后的住址,因此不能说是捏造的”,“我认为这是明显的报复性威胁,而且 Lee某看上去至今丝毫没有反省之意”。
另一方面,Lee某因2022年5月在釜山镇区住宅区内殴打一名正在回家的20多岁女性,致其失去意识后企图实施性侵的所谓“釜山回旋踢”事件,被大法院判处20年有期徒刑,目前正在服刑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