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合约之外也可单独推进
文体部:“促进二次商业化…提高销售与收益”
已故作家 Lee Wooyoung 曾遭遇的不公待遇将有望通过新的安全装置得到化解。文化体育观光部7日表示,为了在漫画和网络漫画领域树立公平的合同文化,已制定《二次著作物创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书》和《二次著作物创作权转让合同书》草案。该部将与公平交易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协商,履行行政预告程序,并计划于下月最终确定并公布。
这是反映创作者对二次著作物创作权关注度不断提升的一项举措。此前,二次著作物创作权等内容多作为主合同条款一并处理。根据去年对网络漫画产业的实态调查,超过一半的作者(55.4%)认为相关条款不公。去年9月,公平交易委员会还曾对与网络小说征文获奖作家签订合同时,将二次著作物创作权一并授予自身的 Kakao Entertainment 处以罚款。
新的标准合同要求,就动画、电视剧等二次著作物的创作及使用权另行签订专门合同。去年因 Lee Wooyoung 作家去世而被提出的“与第三方签约前的事前告知义务”条款也被纳入其中。由此,漫画和网络漫画作者今后可以在连载合同之外,另行就二次著作物的利用签订合同。但由于这是不具强制力的政府建议案,预计真正落地仍需一段时间。
文体部有关人士表示:“既可以作为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使用,也可以作为独立合同使用。通过促进漫画和网络漫画作品的二次商业化,将有助于提高创作者和企业的收益与销售额。”
文化体育观光部还制定了包括出版权设定合同书、网络漫画连载合同书在内的六种既有标准合同的修订案。修订案要求以更易理解的方式记载收益分配比例等内容,并将有权获取作为结算依据的相关信息明文化。此外,还规定就各作品的最少与最多分镜数量通过协商进行设定,并放宽保密条件,使创作者可以委托律师等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
现行的《经纪管理委托合同书》也被改编为《代理中介合同书》。文体部有关人士解释称:“业界通行的‘经纪管理’范围模糊不清,因此依据著作权法,将合同的业务范围明确为‘著作权代理中介业务’。在著作权人保留著作权的前提下,将与商业化相关的代理中介业务委托出去时,这一合同将能得到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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