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指出,自7日(当地时间)起欧盟(EU)正式全面实施《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后,巨头科技企业在欧洲的立足点可能会大幅削弱。
在DMA实施前夕对苹果开出的巨额罚单被视为第一声信号。此前,欧盟委员会于本月4日(当地时间)以苹果在音乐流媒体应用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力为由,对其处以18.4亿欧元(约2.7万亿韩元)的罚款。这一金额远高于市场此前预期的5亿欧元,被解读为DMA一旦实施,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罚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的信号。
为抑制大型科技企业的垄断结构,欧盟制定了DMA,其核心内容是:一旦大型科技企业在欧洲滥用其市场支配力,将被处以相当于其年度营业收入10%的罚款。
该法将在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发挥某种“关口”作用的大型科技企业指定为“守门人”(Gatekeeper),并规定其必须履行允许侧载、禁止强制应用内支付、禁止自家服务优待、确保互操作性等义务。具体而言,提供在线中介服务、社交媒体服务、搜索引擎、操作系统、在线广告、云计算、网页浏览器、虚拟助手等服务的技术平台企业均属于“守门人”指定对象。在此类技术平台企业中,若月度活跃用户达到4500万以上,市值达750亿欧元(约1070亿人民币),且年度营业收入在75亿欧元以上,即会被指定为守门人。此外,即便未完全满足上述量化标准,只要平台在市场上占据稳固且持续的地位,也可能被指定为守门人。
按照这一标准,目前被指定为守门人的大型科技企业共有6家,分别是Alphabet(谷歌母公司)、亚马逊、苹果、Meta、微软(Microsoft),以及中国的字节跳动。这些企业中,曾一度与其一同被纳入守门人候选名单的三星电子,在去年向欧盟委员会说明其并非运营平台的大型科技企业,而是“制造商”,最终被排除在最终名单之外。
如果被指定为守门人的6家公司今后被认定违反DMA,欧盟可对其处以最高相当于其全球营业收入10%的罚款;若被认定为屡次违规,罚款额度最高可提高至年度营业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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