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建议区厅长层面对公开供阅审计对象出席要求公文的基层自治团体下属公团采取机构警告处分,并建议开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教育。

“公开公共机构审计文件致侵犯隐私”……人权委建议向相关机构发出警告 View original image

5日,人权委表示:“负责审计业务的工作人员本应注意防止与审计有关的信息对外泄露,但却未能保障审计的秘密”,并作出上述说明。


此前,陈情人向人权委提交陈情称,光州广域市某区厅所属A公团在进行审计时,将出席要求公文设为公开阅览处理,且未对与审计相关的文件设置保密措施。


公团方面答复称:“之所以将公文设为公开,是由于负责人业务不熟练而产生的失误”,“在现场调查过程中意识到这一问题后,已改为非公开设置予以纠正”。


人权委认为,“在审计过程中,既然已经确认部分文件被工作人员阅览,如果当时未提出问题,其他人也有可能获知相关信息”,据此判断陈情人的个人信息自决权受到侵害。


同时,人权委在调查过程中还确认,除本次被陈情的案件外,其他文件也被设为公开处理,指出A公团的个人信息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人权委建议主管区厅长以A公团为对象采取机构警告处分,并建议面向该公团全体员工开展个人信息与文件保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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