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所有医疗机构都必须将不适用健康保险待遇的“非医保诊疗”明细,全部强制向保健当局报告。

今年起所有医院必须强制上报“非医保诊疗”明细 View original image

保健福祉部4日表示,将把去年面向医院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的“非医保项目报告制度”,从今年起扩大到面向诊所级以上的所有医疗机构。非医保项目报告制度的目的,是掌握不适用健康保险、由患者全额负担诊疗费用的非医保项目现状,为国民合理利用医疗服务提供必要信息。


适用非医保项目报告制度的医疗机构,必须就多达1068个非医保项目的诊疗费用,以及各类证明文书手续费项目、标准、金额及诊疗明细等进行强制报告。报告项目在去年的594个基础上,综合考虑利用频度、诊疗费用规模等因素,新增了医疗行为与治疗材料、药剂、营养注射、预防接种、矫正术、中药处方等内容。


医院级以上医疗机构须每年报告2次,分别报告3月和9月的诊疗明细;诊所级医疗机构则每年报告1次3月份的诊疗明细。报告项目包括各非医保报告项目的单价、频度、疾病名称、主要手术名称等。由于3月份的诊疗明细须由所有医疗机构报告,这些机构的负责人须于下月15日至6月14日,通过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疗养机构信息平台登录“非医保报告系统”,提交相关内容。




保健福祉部必需医疗总括科长 Lim Hyesung 表示:“在去年医院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积极配合下,97.6%的目标机构提交了报告资料。今后也将通过与利益相关方持续沟通并完善制度,稳定运行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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