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室外水表箱上锁致自来水中断被控
水原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因共用管道漏水导致自己住所被淹受损,擅自关闭自来水表阀门并上锁的一名5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2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4部(审判长 Go Gwonhong)表示,近日以自来水中断罪名被起诉的A某(54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A某被控于2022年7月在京畿道水原市一栋多户住宅外部的共用水表箱内关闭阀门,并用锁具和铁链固定,致使无法开启,从而使向公众供应饮用水的自来水设施中断而被移送审判。


在实施该行为前,A某曾以多户住宅共用管道漏水造成自家被淹为由主张受害,但因与其他住户就共用管道施工方式未能达成协商,据调查,他遂实施了上述行为。据悉,他单方面通知其他住户称,在对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之前,每天仅供水1小时,事实上实施了停水。


在审理过程中,A某辩称:“为查明漏水现象的原因,与多户住宅住户协商后实施了(停水)”,并主张“这属于正当行为”。但合议庭认为,“本案自来水中断行为,是为了防止发生在被告住所的积水损害并获取相应赔偿,而在毫无应对措施的情况下单方面实施的”,不予采纳被告的主张。



合议庭指出:“因本案犯罪行为,多户住宅住户完全无法使用自来水,生活受到相当程度的不便。结合被告犯罪的经过及当时情形来看,被告的罪责并不轻。”接着表示:“但考虑到案发当日警方出动进行调解后,被告拆除了自己加在共用水表箱上的锁具等,使自来水得以及时恢复使用,以及被告因严重的积水损害一时愤怒而偶发实施犯罪等情节,综合以上因素确定了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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