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g Yoo-jung:“即使勉强也会写悔过书以示诚意”
最后陈述称“将付出罪罚、反省并成为新人”
检方向通过家教应用程序结识的20多岁女性实施杀害并肢解、弃尸的嫌疑人Jeong Yujeong,在二审中同样求处死刑。
28日,在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2-3合议部(审判长法官 Lee Jaewook)审理的二审庭审中,检方向合议庭请求对Jeong Yujeong 判处死刑。
在量刑请求之前,当天庭审中,针对检方作为证据提交的部分录音文件,进行了不公开方式的证据调查并当庭播放。相关录音内容为Jeong Yujeong 在看守所与家人会见时的谈话。
录音中包括:Jeong Yujeong 说“就算勉强也要表示一点诚意,得写反省书”,以及她埋怨爷爷“在警方搜查前就应该先把房间收拾好才对”的话语,还有她明知本次犯罪属于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罪行,却在思索减刑事由的言论。
在最后陈述中,Jeong Yujeong 流下眼泪,表示:“作为犯下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真的向被害人及其遗属致以歉意。虽然事已至此无法挽回,但我会在服刑中反省,成为一个新的人。”
她接着说:“就像我在过去23年间从未犯罪一样,这次我也会一再反省、不断反省,成为新的人,今后绝不再犯任何罪行。也为在天上的被害人祈求冥福。”
此前一审认为:“本案被认定为有计划且缜密的犯罪,被告人在下定杀人决心后,积极物色对象,甚至制定了毁坏并弃置尸体的计划。虽向合议庭提交了大量反省书,但令人怀疑其是否真正反省,自被捕至今的表现都显得计划性、做作”,因而判处其无期徒刑。
Jeong Yujeong 被指控于去年5月26日17时50分许,通过家教应用程序物色到A某(案发时26岁)后接近对方,前往A某家中,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多次刺向A某全身,将其杀害。
此外,Jeong Yujeong 还被控于同日18时10分至21时之间,用事先准备好的中式菜刀肢解A某尸体、毁坏尸体,随后于次日5月27日1时15分许,将A某部分尸体遗弃在庆尚南道梁山市一处公园内。她在作案时因自己的衣服沾上血迹,穿走了A某的衣服,另被指控涉嫌盗窃。
案发后,为伪装成A某失踪,Jeong Yujeong 将尸体弃置在自己平时散步的洛东江江边。由于出租车司机对她将沾有血迹的行李箱丢弃在树林里的行为感到可疑并报警,她最终被警方当场抓获。
针对Jeong Yujeong 的二审宣判将于下月27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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