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9日韩国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现行实际居住义务执行有现实困难”
各界担忧房地产差价投资或再度抬头

朝野就限价商品房“实际居住义务”延长3年达成协议 View original image

韩国朝野两党在总选前就分售价格上限制公寓的实际居住义务予以延长宽限3年达成了共识。


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21日上午召开国土法案审查小委员会会议,就包含上述内容的《住宅法》修正案达成一致。其核心是将实际居住义务开始的时间点,从现行的“首次可入住日”放宽为“首次入住后3年以内”。


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法案审查小委员会委员长Kim Jeongjae在会后表示:“现行的实际居住义务本意是要阻断并根除非法投机,但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及时入住的实际购房者很多”,“经过议员们讨论,决定对分售价格上限制公寓的实际居住义务予以3年宽限”。


鉴于当天在国土委法案小委会中朝野已达成协议,相关修正案有望于本月29日提交并通过全体会议表决。修正案一旦通过,将适用于77个实行分售价格上限制、负有强制居住义务的小区、约4.9万户住房。


发言的国土交通委员会国土法案审查小委员会委员长 Kim Jeongjae  <br>    (首尔=韩联社)记者 李政勋 = 为审查将实际居住义务延迟3年的《住宅法》修正案等议案,21日于国会举行的国土交通委员会国土法案审查小委员会会议上,小委员会委员长 Kim Jeongjae 正在发言。2024.2.21  <br>    uwg806@yna.co.kr  <br>(完)  <br><br><版权所有(c) 韩联社,禁止未经授权转载、再分发,禁止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及利用>

发言的国土交通委员会国土法案审查小委员会委员长 Kim Jeongjae
(首尔=韩联社)记者 李政勋 = 为审查将实际居住义务延迟3年的《住宅法》修正案等议案,21日于国会举行的国土交通委员会国土法案审查小委员会会议上,小委员会委员长 Kim Jeongjae 正在发言。2024.2.21
uwg806@yna.co.kr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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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分售价格上限制公寓的实际居住义务,是文在寅政府于2021年为限制所谓“差价投资(以全租押金为杠杆购买住房的行为)”,并让优惠回归真实需求者而引入的。根据现行法律,2021年2月19日之后分售的首都圈分售价格上限制公寓中,一般分售认购中签者,自首次入住日起至少须实际居住2年。如在法定期限前将房屋以全租方式出租以支付尾款,或出售住房,最高可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或处以1000万韩元罚金。


此次通过《住宅法》修订,如果实际居住义务被宽限3年,中签购房者即可先将房屋出租为全租,并以该全租保证金支付尾款,预计有望缓解自有住房筹措的资金压力。此前,政府已通过去年“1·3房地产对策”相关施行令修订,放宽了公寓预售权转让限制,此次再度对强制期限予以宽限,被视为有望成为使低迷的房地产市场重获活力的契机。



但也有观点担忧,一旦宽限实际居住义务,可能再次出现利用差价投资的投机案例。此外,为履行3年后实际居住义务,房东与享有全租合同续签请求权(2+2年)的承租人之间,可能爆发矛盾。也有分析认为,在相关强制居住义务修正案处于总选在即这一时间点的背景下,朝野通过折中方案达成一致,带有明显的选举考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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