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上限30万韩元、每年100万韩元
非法张贴海报、传单、名片等纳入对象
京畿道龙仁市今年为根除非法广告物,将实行“市民回收奖励制”。
发放奖励金的对象为:设置在非指定张贴栏的横幅,擅自贴在电线杆、行道树、路灯、建筑外墙上的海报,以及擅自在道路、住宅区、车辆等处散发的传单、名片等。
领取奖励金的对象为年满20周岁以上(每户限1人)的龙仁市民。每户每天最多发放2万韩元,每月最多30万韩元,每年最多100万韩元。市民将回收的非法广告物提交至居住地所属的邑·面·洞行政福利中心后,可按以下标准领取补偿:横向横幅每张1000韩元(纵向横幅为500韩元),超过A4纸大小的海报每100张5000韩元,A4及以下大小的海报每100张3000韩元,传单每100张2000韩元(名片大小的为500韩元)。
为确认横幅是否属非法张贴,申请奖励时须同时提交拆除前后照片作为佐证材料。但以公共目的或政党为目的的横幅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此前,市政府通过该制度在去年向64人发放了共749万2000韩元的非法广告物回收奖励金。其中4人各自领取了最高额度100万韩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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