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女儿叫嚣“要杀掉宠物狗”的父亲闹事…儿童虐待被判有罪
罚金500万韩元·限制到儿童机构就业
检方:“属损害情绪发育的虐待行为”
一名四十多岁的父亲酒后在4名十多岁女儿面前持凶器喧闹,扬言“要杀掉宠物犬”,因儿童虐待罪名被判有罪。
18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2单独合议庭法官Gwak Gyeongpyeong,以涉嫌儿童虐待致伤罪起诉的A某(45岁)被判处罚金500万韩元,并被禁止3年内在与儿童相关的机构就业。
A某于去年3月5日凌晨2时左右,在仁川中区自己家中处于醉酒状态,在妻子B某(43岁)和4名十多岁女儿在场的情况下,因宠物犬咬自己和家人,闹事称要把狗杀掉。
在此过程中,他还被指将上前劝阻的妻子B某推倒,使其撞上抽屉柜,导致右肘部受长约4厘米的伤。
检方认为,A某实施了损害儿童心理健康和发育的情绪虐待行为。
Gwak法官就量刑理由表示:“A某此前因儿童虐待等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目前仍处于缓刑期间却再次犯罪。不过,考虑到宠物犬经常咬他和家人,他在酒后一时冲动实施了本次行为且已认罪,以及被害人请求从轻处理等情节。”
另一方面,一名四十多岁的亲生父亲C某因以“去聚餐的妻子没有早点回家”为由,对年幼的两名儿子多次使用粗暴言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C某(44岁)于去年8月19日凌晨0时20分左右,在位于光州南区的住处,因参加聚餐的妻子迟迟未归,对年幼的两名儿子说“你们就当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并涉嫌情绪虐待,将晾衣架和收纳柜等物品拎起抛掷或推倒踩踏,因而被起诉。
虽然抚养受害儿童的C某妻子表示不愿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光州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合议庭首席法官Lee Hyerim综合考虑到,C某此前多次因暴力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并被作出家庭保护处分,如今再次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下令其接受保护观察及40小时的酒精治疗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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