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去年有法人地方所得税代扣代缴记录的辖区内248家经营场所…截至29日
鼓励通过线上或书面方式提交代扣代缴明细表
提交的代扣代缴明细表将在法人地方所得税最终申报时作为既缴税额核验资料等加以利用

广津区发布法人地方所得税特别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指南 View original image

广津区(区厅长 Kim Gyeongho)向248个履行法人地方所得税特别扣缴义务的营业场所发出通知,指导其在本月29日前提交2023年度法人地方所得税特别扣缴明细表。


“法人地方所得税特别扣缴义务人”是指在向内国法人及在韩国境内设有营业场所的外国法人支付利息、股息所得时,将法人税预扣税额的10%作为地方所得税特别扣缴部分缴纳的主体。


根据《地方税法施行令》,特别扣缴义务人须在次年2月底前编制并提交特别扣缴明细表,已提交的明细表将在法人地方所得税最终申报时,作为既缴税额核验资料以及全国地方自治团体之间特别扣缴税额结算资料加以利用。


特别扣缴明细可通过登录Wetax或Etax官方网站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也可通过邮寄等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广津区厅税务2科。


随着提交期限临近,区政府已于本月13日向相关法人发送督促提交的通知书,并通过区厅官方网站等渠道积极开展宣传。



广津区厅长 Kim Gyeongho 表示:“为确保法人地方所得税最终申报和结算工作顺利进行,恳请各单位准确填写特别扣缴明细表,并在期限内完成提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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