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满码头向汽车运输船以“船对船”方式供应1500吨LNG

釜山港湾公社(BPA,社长 Kang Junseok)表示,13日至14日在北港甘曼码头进行的釜山港首次“船对船(Ship to Ship,STS)方式”液化天然气(LNG)加注作业已成功完成。

LNG加注船“Blue Whale”号正在为汽车运输船加注LNG燃料。

LNG加注船“Blue Whale”号正在为汽车运输船加注LNG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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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加注作为海洋水产部主导的示范项目,在甘曼码头1号泊位靠泊的某海外航运公司汽车运输船(Car Carrier)上实施。


LNG加注船通过与汽车运输船燃料舱连接软管,向其供应了驶往目的地所需的1500吨LNG。


这是釜山港首次取得的LNG加注业绩,预计今后将对激活釜山港加注市场、提升全球港口竞争力以及构建环保港口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釜山港湾公社计划积极向全球航运公司宣传本次LNG加注示范成功案例,并积极用于釜山港营销。


通过本次示范项目,去年10月自行制定的《LNG加注与装卸同时作业安全事故应对手册(案)》已顺利完成第一阶段验证,今后还将以集装箱船为对象,推进LNG供应与装卸同时作业示范等追加验证。


此外,在BPA主导下,还将编制供釜山港集装箱码头运营商在进行LNG供应时可加以利用的操作手册,并予以共享。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温室气体减排战略,采用LNG推进的船舶订单和运营持续增加,未来能否供应环保船舶燃料(如LNG等)预计将成为衡量港口竞争力的主要指标。


海外主要港口自2000年代初期起,已积极开展通过船舶进行的LNG供应,但在韩国国内,由于缺乏供应业绩、存在安全事故忧虑等原因,港区内“船对船”方式的LNG供应(加注)尚未得到广泛实施。


对此,海洋水产部将国内唯一拥有LNG加注专用船的运营企业 Korea LNG Bunkering 指定为港区内环保船舶燃料供应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


BPA对参与示范项目的船舶给予港口设施使用费减免优惠,并启动相关机构协商机制,提供安全管理支持,从而促成本次釜山港港区内首次“船对船”方式LNG供应(加注)成功实施。


同时,去年11月还签署了《为促进东南圈港口环保船舶燃料加注相互合作的业务协议》,并参与“环保船舶燃料加注协商体”,为推动釜山港LNG加注活性化积极努力。


BPA社长 Kang Junseok 表示:“釜山港按集装箱货运量计算是世界第七大全球物流枢纽,但由于环保船舶燃料(如LNG等)加注条件尚不充分,在支持全球航运公司运营环保船队方面存在一定局限。以本次示范成功为契机,釜山港将在环保船舶燃料供应领域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并将持续努力开拓新市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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