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间谍被抓将处以“最高5倍”惩罚性赔偿…自8月起实施
专利法及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修正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技术窃取损害赔偿上调至“最高5倍”为核心
5倍赔偿力度为国内外最强
针对专利权侵权、侵犯营业秘密、窃取创意等技术窃取行为的损害赔偿金额将上调至最高5倍。
专利厅13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专利法》及《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营业秘密相关法律》(以下简称《防正法》)修正案已通过国务会议,将自今年8月起实施。
修订《专利法》和《防正法》,将惩罚性损害赔偿上限从原来的3倍扩大至5倍,是为了防止恶意技术外泄,并确保对受害方救济的实效性。
从国内外情况比较来看,5倍惩罚性赔偿属于最高水平,目前适用5倍惩罚性赔偿的国家被认为只有中国。
以日本为例,日本根本没有针对技术窃取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而即便在强力保护技术的美国,专利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也仅为3倍,侵犯营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最高仅为2倍。
在韩国国内,也仅在《重大灾害处罚法》等引发巨大社会关注的部分领域引入了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
通过修订《专利法》及《防正法》,对技术窃取行为引入最高5倍惩罚性赔偿,被解读为近期技术窃取问题日益严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社会共识的结果。
一直以来,《专利法》等相关法律为保护企业技术竞争力,禁止专利权和营业秘密侵权行为以及在技术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创意窃取行为,如有违反,可通过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获得救济。
但在专利权、营业秘密遭到侵权或发生针对中小企业的创意窃取案件时,不仅侵权事实难以举证,即便证明了侵权,损失金额的认定也十分困难,导致受害方无法从侵权人处获得足额赔偿,存在明显局限。
据专利厅开展的研究结果(《通过专利侵权判例分析制定中小风险企业侵权诉讼应对战略研究》)显示,在2016年至2020年的专利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诉讼中,原告平均请求金额为6.2829亿韩元,但获判金额的中位数仅为1亿韩元。
与美国专利权侵权损害赔偿金额中位数为65.7亿韩元(1997年至2016年)相比,这一水平非常低。专利厅解释称,即便考虑到两国经济规模差异(以2018年为基准),韩国也仅相当于美国的七分之一。
出于同样原因,在产业一线,与其自行开发技术并持有专利和营业秘密,不如“抄袭对手等其他企业的技术更划算”的观念已相当普遍;而受害企业则因赔偿金额过低而干脆放弃提起诉讼,这一恶性循环不断持续。
此次通过修订《专利法》及《防正法》提高惩罚性损害赔偿上限,也与上述一线现实情况密切相关。
专利厅产业财产保护协力局长Jung Insik表示:“期待通过修订《专利法》和《防正法》,减少技术侵权行为,使受害企业能够获得实质性赔偿。”他还表示:“为使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得到更为有效的运用,有必要更便捷地收集损失金额认定所需证据。作为后续措施,我们将积极推进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引入韩国版证据收集制度等相关制度改进。”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