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没有取得韩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韩医医疗行为并被移送审判的79岁老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法律界10日消息,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单独合议庭法官 Jung Yumi 以违反《保健犯罪取缔法》(不正当医疗业者)罪名,判处被告 An某(79岁)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万韩元,缓刑2年。


79岁老人无证行针收费获判缓刑 View original image

An某被指控于去年7月在忠清南道唐津市的一家施术院内,摆放针灸床和拔罐器具,对前来施术院的人实施针刺、拔罐放血等韩医医疗行为。此外,他还以教授“自然整血疗法”为名招募付费会员,对这些人实施韩医医疗行为并收取费用牟利。法律对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行为有严格禁止性规定。



Jung法官表示:“被告并非医务人员,却以营利为目的实施构成医疗行为的施术,其营业时间也不能认为是短暂”,“从防止危害国民保健的相关法律的立法趣旨来看,不能认为被告的罪责轻微。”但她同时补充称:“考虑到被告已承认犯罪事实、其所获利益难言巨大、此前无同类犯罪前科以及被告的年龄等多项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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