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jeong KPMG与Kim Ujin首尔大学教授联合研究
全面调查企业治理结构4项核心指标

有意见指出,未遵守“董事会主席与代表理事分离”义务的企业中,有98%未说明未遵守的理由,显示《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信息披露制度尚未真正落地。


7日,Samjeong KPMG表示:“Samjeong KPMG审计委员会支援中心(ACI)与首尔大学经营大学院教授 Kim Woojin 对去年必须发布公司治理结构报告的327家企业是否遵守核心指标等情况进行了全数调查,结果暴露出以‘遵守原则·说明例外’(CoE)方式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信息披露制度的局限性。”


资料由 Samjeong KPM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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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透明度而引入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是一种以原则为中心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说明核心指标的遵守与否及未遵守的理由(CoE)。率先引入CoE披露制度的英国和德国等国家,被评价为以较低的信息披露成本引导了企业自发改善治理结构。


本次共同研究对须强制发布报告的企业在以下4项核心指标上的情况进行了全数调查:▲分红政策 ▲首席执行官继任政策 ▲董事会主席与代表理事分离 ▲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研究不仅考察了实际遵守率,还通过把握披露内容的可信度和记载事项的完备程度,分析了CoE原则在国内适用的有效性与局限。


研究结果显示,像分红这样在投资层面包含正面企业说明(IR)因素的核心指标,企业会积极与信息使用者共享。未遵守“每年至少一次向股东通知分红政策及分红实施计划”的企业中,有92%按照证券交易所指引要求,记载了未遵守的理由及替代方案。遵守该指标的企业中,有81%额外记载了对投资有用的补充信息。


在“制定并运营首席执行官继任政策”这一指标上,未遵守企业中也有72%虽未具备成文的继任政策,但仍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了基本信息。遵守企业中有79%在基本信息之外,还披露了职业经理人体系的继任政策、家族经营安排,或为候选人储备所需的单独规章全文等内容。


为控制支配股东对董事会过度影响力的核心指标“董事会主席与代表理事分离”,以及为监督公司管理层决策而设立的“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这两项核心指标中,未遵守企业分别有98%和58%未对未遵守的理由作出合理说明。核心指标与企业控制权直接或间接关联程度越高,企业在披露上就越消极、越流于形式。尤其是根据改善治理结构的目的而率先引入的“董事会主席与代表理事分离”核心指标中,有84%的企业虽在章程上声称实行分离,但在实务上并未遵守最佳实践准则。



Samjeong KPMG ACI顾问教授 Kim 表示:“在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信息披露制度中,对于仅靠CoE方式难以充分改进的部分重要核心指标,有必要考虑通过立法加以补充。”他还表示:“鉴于韩国交易所已表示将对存在反复错误的企业加强制裁,因此有必要加大对企业信息披露负责人教育支持和能力提升的力度。”Samjeong KPMG ACI指出:“正如研究所证明的那样,有必要对核心指标与正文记载事项进行细致审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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