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集团事件”受害者,百亿韩元集体诉讼二审仍败诉
曾投资于旧东洋集团公司债而遭受损失的1200余名投资者,针对东洋证券(现为友汉达证券)提起了金额逾1000亿韩元的证券集体诉讼,但在二审中仍告败诉。
据法律界29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12-3部(审判长法官 Park Hyeongjun·Yun Jonggu·Kwon Sunhyeong)于本月24日就1246名投资者针对东洋证券提起的证券相关集体诉讼作出与一审相同的原告败诉判决。
合议庭表示:“本案自一审至本院审理历时已久”,“在经过证据调查和辩论后,对原告方所主张的‘危机被隐瞒’一事进行了审查,但从理性投资者的视角来看,认为可以作出经营判断的脉络相当充分”,据此驳回了原告方上诉。
所谓东洋集团事态,是指2013年东洋集团隐瞒自身信用违约风险,大规模发行公司债和企业商业票据(CP),致使投资者蒙受损失的事件。据悉,约4万名投资者遭受的损失规模达1.7万亿韩元。
受害者们主张东洋证券等机构在销售公司债时使用不正当手段,并在证券申报书及投资说明中未记载重要事项等理由,于2014年6月提起集体诉讼。与一般诉讼不同,证券相关集体诉讼须经法院许可方可提起,且若原告胜诉,未参与起诉的其他投资者的权利也将一并得到救济。
另一方面,前东洋集团会长 Hyun Jeon Dongyang 因与本案相关的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诈骗等嫌疑被起诉,2015年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于2021年期满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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